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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环县2008年度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玉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来源:玉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期: 2008-5-22 点击率:

玉安委〔20084

关于印发《玉环县2008年度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渔业乡镇(办事处)、有关部门:

现将《玉环县2008年度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八日

玉环县2008年度渔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消除渔业安全事故隐患,遏制渔业安全事故的多发势头,保障广大渔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对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台州市2008年度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台安委[2008]11号)要求,我县将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面建设“平安玉环”的总体思想部署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渔船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年度的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渔业船舶安全设备的有效配备,着力提高渔船和船民的安全系数,不断健全渔船出海签证制度,以把好渔船出海签证关为突破口,全面提升渔船的适航能力,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有效遏制渔船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等级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渔民的生命安全,减少重大财产损失。

三、整治对象

全县所有登记在册的渔业船舶以及从事涉渔休闲活动的船舶。

四、整治内容与措施

(一)主要内容

1、强化渔业船舶安全设备的有效配备,特别是救生筏的足额配置与即时可用;

2、加强渔业船舶出海签证管理,严防不适航船只出海生产;

3、严厉打击渔运船违章超载和随意搭客行为;

4、全面清理捕捞渔船擅自改变作业方式行为。

(二)整治措施

1、从事洋面至港口渔货物专业运输的渔运船、帆张网作业渔船等10人以上的高危渔船要配置2只救生筏,其它按规定需配置救生筏的渔业船舶要按船员人数足额配置救生筏;

2、新建及新购置的渔业船舶必须配置自动报警设备(GMDSS通信设备);

3、全市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启动后,我县250马力以上渔船要安装终端设备;

4、采取实船检查与证件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渔船签证管理,增加渔船签证次数,促进隐患的整改;

5、严厉打击渔船超载和违章搭客行为,对查获渔运船超载、临时搭客人员和本船船员总数超过所配救生筏额定乘员的,一律采取停港一个月的整改处理。

五、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从2008年5月1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5日)。县海洋与渔业局和有关乡镇(办事处)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各有关乡镇(办事处)要根据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整治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2、排查自纠阶段(5月16日—5月底)。各渔业乡镇(办事处)要组织各方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渔业船舶进行逐一调查摸底,摸清各类渔业船舶的船员配置情况、作业性质、现有安全设备的配置及有效使用情况、船舶和船员的持证情况,指导、督促渔船业主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集中整治阶段(6月初至11月上旬)。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渔业乡镇(办事处)实行联动集中整治。对于未按要求有效配备安全设备的渔业船舶,一律停航整改;加强渔船签证管理,防止不适航渔船出海生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未经签证及擅自改变作业方式的违规行为;采取多渠道安全信息举报和登船检查相结合措施,严厉打击渔船违章超载和随意搭客行为,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4、总结验收阶段(11月中旬至11月底)。全面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单边带、座谈会、事故警示教育以及墙报、横幅、标语等宣传工具和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着力提高广大渔区干部群众和渔民特别是船东、船老大的安全意识,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认真排查。各渔业乡镇(办事处)根据辖区渔船的作业方式和特点,认真细致排查渔船安全隐患,督促渔业船舶业主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3、严格执法。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有效促进渔船安全隐患整改。

4、完善管理。各部门、渔业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完善渔业船舶档案管理,掌握渔船各种动态变化情况。

5、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部门、渔业乡镇(办事处)要及时、全面地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送县安委办,并报送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将全县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2月5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七、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特设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海滨(县府办)

副组长:陈义平(县安监局)

        吴云忠(县海洋与渔业局)

成  员:张晨星(县安监局)

        骆  勇(县海洋与渔业局)

        蒋昌根(县海洋与渔业局)

下设办公室在县海洋与渔业局,主任:蒋昌根(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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