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安委〔2008〕3号
关于印发《玉环县2008年工业企业用电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办事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
现将《玉环县2008年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一日
玉环县2008年工业企业用电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及安全生产意识,防止和减少企业触电事故的发生,根据市安委会《台州市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工业企业用电安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照《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着力改善工业企业用电安全状况,努力遏制企业生产触电事故,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和安全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整治范围:这次整治工作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工业企业,主要检查企业内部线路容量是否符合要求,线路是否老化和私拉乱接,用电机械有无漏电,是否配备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接零,自发电设备和变配电房设置是否规范,企业有无专职电工等。
工作重点:整治规模以上企业用电安全,村级兼职电工、企业电工和电业安装,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工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责任制、用电安全管理台帐登记,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如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操作规程、用电及设备安全检查制度、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交接班制度、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落实情况。
三、整治目标和要求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工业企业用电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突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整治的目标和要求是:
1、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规模企业和300名员工以上企业要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领导责任,充分发挥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员的作用。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与每个工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职责,并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正常性检查。
3、完善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督促执行。
4、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企业要加强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意识教育,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和从业人员挂牌上岗,同时要发动企业安全员开展好安全用电宣传工作。
5、杜绝无证电工在企业内从事电工作业。
四、整治措施和效果
1、为加强对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建立玉环县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各镇乡(办事处)要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做到专人负责,确保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2、加大对《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工业企业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充实企业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
五、整治时间和步骤
全县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县安监局和镇乡(办事处)为负责单位进行,从2008年4月开始至2008年11月底结束。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0日)。召开动员大会,布置整治工作内容、要求。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5月11日—6月11日)。有关镇乡(办事处)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摸底,了解辖区内工业企业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认真填写好《玉环县2008年工业企业用电安全检查表》(见附件2)于10月25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第三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12日—8月12日)。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持证上岗,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的制订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台帐的记录情况。
2、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挂牌等情况。
3、用电设备管理,规范企业电缆线管理、保险装置及发热电器管理、企业自发电管理,安全用电培训教育。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8月13日—11月3日)。县安委办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工业企业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附件:1、玉环县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
2、玉环县2008年工业企业用电安全检查表
二○○八年四月一日附件1:
玉环县工业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义彪(县安监局)
副组长:陈樟锋(县安监局)
王 伟(县经贸局)
江 力(县供电局)
成 员:苏为民(县安监局)
林 军(县经贸局)
杨 军(县供电局)
陈 刚(县安监局)
王松义(县安监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苏为民(兼),联系电话:87276025。附件2:
玉环县2008年企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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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内 容 |
检查情况 |
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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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以文件形式确认)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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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兼)职电工操作人员且持证上岗 |
专职□ 持证 人 兼职□ 无证 人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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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负责人专人分管用电安全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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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
已建立□ 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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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气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
已建立□ 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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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电气安全操作人员操作规程 |
已建立□ 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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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电室管理制度 |
已建立□ 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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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电机房管理制度 |
已建立□ 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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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电气设备运行、保养、检测管理制度 |
已建立□ 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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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电气设备停用备案和报废注销制度 |
已建立□ 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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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制订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且演练 |
已建立□ 未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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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用电设备(落地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等)是否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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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保护接地或接零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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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电缆(电线)的驳口或破损处是否用电工胶布包(不得采用医用好胶布或尼龙纸代替)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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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用电器具损坏,是否进行日常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且有记录 |
有□ 无□ 记录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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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果栏目中打√,不符合要求的在情况说明栏目中说明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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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存在重大用电安全隐患: 单位负责人签名及日期: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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