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安监人员执法培训,强化“依法治安”意识,做到“三个严”: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要求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对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严明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公平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二是突出执法重点。在增加日常安全检查频次,强化“面”上检查的同时,注重“点面”结合,整合执法力量,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和行业,尤其是高危行业的安全执法检查。1-7月份,共组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以及服装制鞋与包装印刷(纸箱)行业等专项执法检查189次,出动执法人员1032人次。
三是严查违法案件。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依法惩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发生伤亡事故的,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四不放过”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1-7月份,共查处事故案件6起(其中1起为省局交办案),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6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