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全县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例、办法、政策的执行情况,纠正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例、办法、政策的行为。
(二)依法监察本县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状况,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
(三)受理单位、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条例、办法、政策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行为,给予强制执行。
(五)参与安全生产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配合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数据的汇总、上报和建档备案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电话:87276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