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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关于建立机关干部联系镇乡(办事处)制度的通知
作者:玉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来源:玉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日期: 2007-7-20 点击率:

 

玉安监管[2007]17

县安监局关于建立机关干部

联系镇乡(办事处)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特建立机关干部联系镇乡(办事处)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八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结合我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做到主动深入基层,认真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从而为平安玉环和谐玉环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1、深入调研。局机关干部要将联系镇乡(办事处)工作与日常工作统筹兼顾,认真开展联系工作。要加大调研工作力度,通过调查,准确掌握基层安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开展工作、制定措施提供第一手资料,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针对性。

2、宣传服务。局机关干部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为基层干部、群众答疑解难,解决政策梗塞问题;要根据联系镇乡(办事处)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帮助其理清工作思路,做好服务。

3、指导督促。局机关干部对联系镇乡(办事处)的工作负有指导督促督促的责任,要及时了解、掌握联系镇乡(办事处)安全生产情况,对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指导与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经费、机构、办公设施等的到位。

4、解决难题。局机关干部要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重点抓好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讲明原因。

三、工作要求

1、局领导原则上每月要带领机关干部到所联系镇乡(办事处)不少于一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过后要及时弥补,或通过电话等方式保持联系。

2、局领导每人要建立一套有关联系情况的档案。将每次到联系镇乡(办事处)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的主要情况进行记载;机关干部也要做到调研有笔记,检查有记录。

3、局机关干部与联系镇乡(办事处)要形成情况通报制度。本着少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勤指导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

4、局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及有关规定,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基层干部群众树立榜样。

 

附件:县安监局机关干部联系镇乡(办事处)一览表

                      

         

 

                  ○○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县安监局机关干部联系镇乡(办事处)一览表

 

联系领导

责任科室

联系镇乡(办事处)

陈义彪

社会安全科

城关、陈屿、海山

陈义平

危化科

坎门、芦浦、鸡山

陈樟锋

监察大队

楚门、龙溪、干江

苏为民

工矿科

清港、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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